「我去抆窗户、洗厨房,我去当个认份的灰姑娘。」
闪闪这才满意点头,弄弄却愁了一张脸。
「你要记得……」
没等闪闪说完,她就接话,「我不只是吃白食的,还是拖油瓶——」
***
弄弄靠在夏雨的肩膀,孬孬躺在两个人的脚边。
孬孬的行动越来越缓慢,饭越吃越多,叫声却越来越弱,但牠的眼睛还是一样温和无辜、充满智慧。「充满智慧」是小小说的,他不晓得从哪本故事书里面读到这句话,马上用在孬孬身上。
她不晓得孬孬的眼底有没有充满智慧,但牠无辜的表情,的确经常鼓励了他们——有心事就来对牠说吧,牠会无条件接受的。
孬孬的狗屋是家里风水最好的地方,它的左边晒得到太阳,冬天的时候,往那里一趴,寒冷会自动走开。而狗屋的右边有棵树,夏天的时候,靠在树干上,它会为你遮出一方阴凉。
因此孬孬的狗屋是最受欢迎的谈心地方。
此刻的弄弄披着彼得兔长毯,手抚着孬孬的长毛,问夏雨,「Hero,你觉得我在你的标准内还是标准外?」
「什么意思?」他从来没想过在她身上设定标准。
「标准就是一般、大众印象,也就是——」
「你不必费心替我解释何谓标准,我只是不懂你的问题。」
「就是……我这样说好了。想到汉堡,你会想到两片圆面包,中间夹着一块汉堡肉、蛋、蔬菜之类的,如果你说:老板,请给我一个汉堡,然后你付五十块,老板交给你汉堡,一打开,嗯,就是普通汉堡,『标准内』。
「可如果打开……哇,是心型面包、里面夹的是牛排、有机蔬菜,你惊艳、你狂喜,这个汉堡远远在你的『标准外』。」
夏雨听完她的话,仍旧没回答。
弄弄猜,也许他没弄清楚她的意思,歪歪头,想了想。「好吧,大部份男人对女人会有一些基本想像,比方希望女人温柔、美丽、聪明、善良、脾气好,而且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,也许你觉得要像林志玲才称得上漂亮,他却认为只要五官没有放进果汁机搅拌过,都算美丽;也许你认为聪明的标准是龙应台,他却认为注音符号认得齐全就算高智慧。所以,我呢?标准内还是标准外?」
这个问题夏雨很谨慎,深思过一番才回答。「第一,我不为女人定标准,因为我也不喜欢自己在别人的标准外或标准内;第二,就算你不温柔、不美丽、不善良、不聪明,请问,你是不是弄弄?是不是那个第一次见到我,没被我凶狠模样吓到,反而抱住我,喊我Hero的宋予弄?」
她听懂了,咧开嘴角,恣意大笑。「是啊,我就是那个弄弄。」
「那就对了。我的弄弄不必把面包切成心型、不必在里面夹牛排、不必费心放有机蔬菜,就会让我惊艳,和你在一起,不必做任何事,都会让我狂喜。」
他的话很贴心,那不是Hero会说的甜言蜜语,但爱情将他训练出奇蹟,尤其他那句「我的弄弄」,她喜欢当他的弄弄,喜欢她是他的。
他们谈恋爱已经整整一年,成效比想像中好上一百倍。她相信这样的感情风吹不散、雨敲不断,他们会一直一直一直持续下去。
望向院子,那棵用圣诞红堆叠越来的圣诞树,是全家人花了一整个周末下午装饰完成的,她放上许多饰品,小天使、小铃铛、小星星,摆了还要再摆,摆到海齐抗议,说它像个开满金钗的鬼婆婆,弄弄不介意,因为她爱热闹,爱一群人围在自己身旁。
「Hero,如果有一天,我们非要失去彼此,那个原因绝对不可以是你不爱我,好不好?」
他没说话,只是莞尔一笑。他不为不可能的假设性问题做出答覆。
而她,看懂了他的眼光。
「如果某年某月某日,有某个也不需要标准就能让你惊艳的女孩出现,可不可以请你诚实告知?」
他的笑更大了,心知他如果回答,就是白痴。
而她,一样看懂他的答案。
抱住环在自己腰间的手,她不知道长辈说的话是真是假,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爱情到最后都会成为亲情或者习惯,但她真的相信,就算没有证书来证明,没有法律来约束,他们之间不会改变。
至於爱情啊,不管是变身为亲情或习惯,他们都会像现在这样,甜甜蜜蜜,幸幸福福。
***
弄弄真的以为,寒假的基本定义是吃饱睡、睡饱吃,但工作关系,她还是得每天出门。
没关系,这点她认了。但起码让她多睡两小时,不过份吧!
可是……很抱歉,她连这点小小的、卑微的希望都无权实现。
原因两个:一,闪闪要上班而小小放寒假(哇咧,世界上有种叫做安亲班的服务机构,没人听过吗)。第二,夏雨和海齐比她更忙,没空带小孩。第三,闪闪是个没有责任感的女主人兼爱下指令的姊姊,而寒假的第一天,弄弄接到的三十二个指令当中的一条,叫做给孬孬准备早餐。
知道孬孬是多么庞大的黄金猎犬吗?
重点是,纵然牠很老了,对什么都不上心,独独对吃这件事很坚持 …坚持在清晨六点得到它的早餐,因此弄弄不及时起床帮牠处理,牠会晃着老迈的身躯,拾级而上赖到她床上,用体重强迫主人填饱牠的胃。
而寒假,孬孬比谁都清楚,弄弄就是牠的临时主人,即使牠彷佛、似乎、好像是得到老年痴呆症。
闹钟在五点四十五分的时候响起,弄弄想,再睡一下下好了。
这一下下,分针从九移到三,弄弄一面昏睡一面想,孬孬很快就要出现在床边,可是她昨晚和Hero聊天聊太晚,孬孬……只能抱歉了。
她的眼睛持续闭着,对着指针耍赖!再睡一下、再睡一下……当分针再度滑到十时,孬孬还没上来。
突然,她想起昨天晚上孬孬发神经似的跟在每个人身边绕圈圈,还贴着小小,任由那个小子作弄,那情况实在违背一只老狗该有的体能状态。
直到夜深,孬孬被闪闪赶出房间,被海齐无奈大喊:孬孬,你再不出去,啊不然你来帮我写报告……
孬孬不会写报告,只好来到夏雨房里,静静地窝在床的一角。
她对夏雨说:「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来特别哀伤。」
夏雨则揉揉她的头发说:「哀伤的是你的心情,不是孬孬的眼睛。」
对,昨天他们讨论到她的教授,那位教授在教授界里算是相当年轻的,但他的老婆比他更年轻,后来年轻的师母爱上年轻的同学。
搞到后来,教授不知道该不该当掉成绩很烂的年轻情敌,因为他害怕自己会在网站被人强烈抨击,公器私用。
这是件悲伤的事情。
七点了,孬孬还没出现?难不成牠的老年痴呆症更严重,严重到牠的生理时钟乱了?
弄弄逼自己下床,随便抆把脸、刷牙漱口,冲到楼下狗屋。
咦?牠不在!
会不会待在夏雨的房间里?不对,孬孬认床,再晚牠都会回到狗屋睡觉。
可是除了夏雨的房间,还真不晓得要去哪里找,她带着满心的狐疑去敲夏雨的房门。
「怎么了?」
夏雨打开房门时已经穿戴整齐,因为下午有场座谈会,他得做些准备。
「孬孬不见了。」
「怎么可能,牠会不会在海齐房里?」
「你以为孬孬没自尊吗?昨天被海齐赶出门,怎么可能去找他。」
夏雨莞尔。「孬孬有自尊,但牠也是只心胸宽大的狗,不会介意海齐的一时情绪。」
「说的也是。」她挤挤鼻子。「我刚搬来的时候,孬孬体力还很好,牠常常把我和闪闪扑倒在地。」
「牠好像特别喜欢你和闪闪。」
「牠是公的咩,当然喜欢雌性生物。」
「既然这样,为什么不帮牠找一只雌孬孬?」
「你这个话不是白问吗?你又不是不知道,孬孬很早就结紮了,就算找一只雌孬孬来,牠也没本事对人家怎样。」
「结紮?是因为家里养不了两条大狗吗?」
「不是。我没跟你说过孬孬的故事吗?」
「没有。」
「孬孬是条受虐狗,被老爸发现的时候全身都是伤,牠身上植有晶片,老爸以为牠走失了,好心地带牠回主人家里,没想到越接近孬孬的主人家,孬孬就越不敢前进。」
「为什么?」
「问得好,老爸心里也在想为什么,后来老爸还没按门铃,就听见一声喝斥声——死狗,我不是叫你不准回来,你非要我把你煮来吃吗?
「说着,一个肥胖的中年男人抓起脚上的拖鞋,就往孬孬头上砸下去,力道之大,孬孬当场被打歪在路边。原来孬孬被弃养后,曾经循着路找回旧家,只是每次下场都很惨。
「老爸很生气,换成我就挥拳揍回去了。但海齐说老爸强忍怒气,冷静问对方,『你不想养这条狗,是吗?如果是的话,我可不可以收养牠?』那个肥胖的中年男冷淡说:『随便,你要就牵走。』就这样,孬孬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。那个时候,牠就是只太监狗。」
夏雨莞尔,「原来大叔不只收留受虐儿,还收留受虐狗。」
「老爸是全世界最有爱心的男人,他最伟大的地方是什么你知道吗?」
「什么?」
「他娶了闪闪,解救天下男人於水深火热之中,天底下的男人应该发起募捐,一人捐一块钱,用黄金给老爸做一块大牌匾,上面写着——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。」
「宋予弄……」
闪闪诡魅的声音陡地传来,弄弄后颈的汗毛一根根竖起。她抓抓头,考虑要不要回头接受终极考验。
皱眉、瘪嘴,她换上一副忧心的表情,转身大声道:「闪闪、大叔,孬孬不见了!」
「不见?怎么可能,牠那么恋家。」闪闪被转移了注意力。
「我也觉得奇怪。」弄弄偷偷吐舌头,呼,这一关过了。
「我们分头去找,夏雨,你找四楼、弄弄找三楼、大叔去二楼看看,我去一楼。对了,弄弄,把海齐挖起来,叫他去顶楼找。」
顶楼?闪闪太看得起孬孬,牠那个庞大身躯怎么可能爬得到顶楼,更别提牠有关节炎。
但她不敢顶嘴,乖乖往海齐屋里喊人去。
他们分头找,都没有孬孬的踪影。
他们聚在一起找,还是没有找到孬孬!
孬孬不是小型狗,不可能塞进小缝隙里,大门没有打开,孬孬不会跳墙,家就这么大,牠还能往哪里去?
「孬孬会不会被绑票了?」
弄弄出声,所有人都沉下脸。
「你少笨,要绑也绑小小,谁会绑一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狗。」萧海齐轻斥。
他的原意是安慰大家,没想到惹来闪闪白眼加不爽。「放心,真的有歹徒的话,我们家会推派你去被绑。」
夏雨和弄弄交换一眼,他突然想起弄弄昨晚那句——「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来特别哀伤。」
猛然转身,他往厨房方向跑。
「Hero,你想到孬孬在哪里了吗?」弄弄抓住他的衣袖。
「不知道,先找找看再说。」他转身,往地下室的方向走。
「不会的啦,我们家孬孬怕黑,牠绝对不会到地下室。」天底下有谁家的狗屋要装夜灯?他们家孬孬就要。
夏雨没分身回答,按下按钮,楼梯灯亮起,弄弄嘴里说不会,还是跟着他到地下室,楼梯未走到底,他们就看见孬孬庞大的身躯躺在那里。
她大喊一声,往下冲。「孬孬、孬孬……」
她跑到孬孬身边,抱起牠的脖子,孬孬的毛还是很长,但温暖不见了,孬孬低垂的眼皮盖住那双温驯的眼睛,牠的身体冰冷而僵硬,牠……死了……
弄弄的声音引来全家人,闪闪看见弄弄的模样,泪水迅速模糊视线。
「夏雨,你怎么知道孬孬在这里?」萧海齐问。
「我曾听说过,宠物狗为了不让主人伤心,会在死亡之前找个隐密的地方静静死去。」他伸出手抱住弄弄。
她哭红了眼睛,把头埋进孬孬的毛发里。「对不起,我昨天就觉得不对劲,我如果多注意就好了,如果我陪着孬孬,孬孬一定不会孤独死去……」
萧书临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切,须臾后做下决定。「夏雨,你陪弄弄上楼,小小交给你们照顾,这件事先不要让他知道;海齐,你早上要出门吗?如果可以的话,可不可以帮我跑一趟徐叔叔家?」
萧海齐知道他要做什么,小小的确小到不适合认识死亡,「老爸,你和闪闪去处理孬孬的后事吧,我会把狗带回来。」
萧海齐指的是徐叔叔家里的那条狗,牠也是被主人弃养的。黄金猎犬是大型犬,很多人觉得牠憨厚可爱,却没考虑到狗长大需要更大的空间、更大的运动量,在这个家庭空间普遍不足、主人普通忙碌的大都市里,大型狗常常遭到遗弃。
前阵子徐叔叔捡到狗,又舍不得将牠送到流浪动物之家,问了老爸几次,老爸考虑到孬孬,便没把牠带回来,现在……他们需要一条狗来安慰全家。
「好,闪闪你去开车。」说着,萧书临弯腰抱起孬孬。
闪闪吸吸鼻子起身,理智告诉她,如果想瞒过小小,动作就得加快。
他们分工合作,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孬孬带离开家。